國家食藥總局通告2017年3月嬰幼兒配方乳粉3批次不合格產品
點擊: 次 時間:2017-06-05 10:49
一、概述
2017年3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225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的產品222批次,不合格產品3批次;檢驗項目合格產品中,標簽標識錯誤產品1批次。本次檢測項目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個指標。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及處理
1、哈爾濱市松北區(qū)好笛孕嬰生活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托普康兒乳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裝嬰兒配方奶粉、全能100嬰兒配方奶粉1段和金裝嬰兒配方奶粉1段,鎂的檢出值分別為1.27mg/100kJ、1.28mg/100kJ和1.30mg/100kJ,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2~3.6mg/100kJ),但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分別為1.7mg/100kJ、1.8mg/100kJ和1.7mg/100kJ)要求,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要求分別低25.3%、28.9%和23.5%。金裝嬰兒配方奶粉初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全能100嬰兒配方奶粉1段和金裝嬰兒配方奶粉1段初檢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jiān)督檢測研究院。
2、哈爾濱市香坊區(qū)美樂孕嬰用品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兒配方奶粉(1段),標簽營養(yǎng)成分表中銅、鎂的單位標識錯誤,其中銅的單位“μg”錯誤顯示為“mg”,鎂的單位“mg”錯誤顯示為“μg”。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已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流通環(huán)節(jié)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標簽標識錯誤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已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yè)對存在標簽標識錯誤的產品實施召回,查明、整改制罐標識過程中的問題;流通環(huán)節(jié)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停止銷售此標簽標識產品。核查處置情況于2017年6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三、部分不合格項目介紹
1、鎂
鎂是人體不可缺少的礦物質元素之一,是一種參與生物體正常生命活動及新陳代謝過程必不可少的元素。鎂影響鉀離子和鈣離子的轉運,調控信號的傳遞,參與能量代謝、蛋白質和核酸的合成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規(guī)定鎂的限值為1.2~3.6mg/100kJ;《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13432-2013)規(guī)定,營養(yǎng)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因此嬰兒配方奶粉中鎂的技術要求為不低于標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6mg/100kJ。本次抽檢共檢出3批次嬰兒配方奶粉產品亞鎂指標均為符合國家標準但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值。
2、標簽標識
本次抽檢標簽標識錯誤產品情況如下:哈爾濱市香坊區(qū)美樂孕嬰用品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兒配方奶粉(1段)產品標簽營養(yǎng)成分表中銅、鎂的單位標識錯誤,銅的單位“μg”錯誤標識為“mg”,鎂的單位“mg”錯誤標識為“μg”。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內容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
上一篇:你購買的進口水果是真的進口嗎 下一篇: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相